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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市场水深难测,付出重价后悔莫及

2014-04-10 09:40:53  来源: 南浔在线  作者:  编辑: 叶文龙

玩古玩的人说,古玩行业的水很深,懂行的人也说,想要在这个行业“捡漏”,除了眼力过人之外,还得碰运气。但不少迷古玩的人,总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眼力劲和运道来捡漏。

近日,上海的程某在看到湖州王某手里的一对“玉钩龙凤”时,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好东西,因价格不菲,始终犹豫不决,但在看了几次后,终于下决心花了十几万将该物品买了下来。但事后,程某将该物品交予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使程某大失所望,鉴定结果显示该物品为赝品。最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程某选择用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现该案已在某某中院立案,择日即将开庭。

此时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促使程某最终买下该物件的呢?原来在2009年的时候,程某在上海看到了王某店里的一块玉石,“这是一块高古玉,良诸玉,虽然真假不知道,但价钱便宜,玩玩手也是好的。”王某的这番话使得热爱古玩的程某心动不已,并最终花几千元买下了这块玉,之后还因为喜欢这一类玉器,程某还托王某到处“访访”。两人的交易就这么展开了,后来程某知道“良渚玉”的批发市场在浙江湖州,还会经常赶到湖州王某的家中看货。2010年10月,王某替程某访到“一对玉钩龙凤”,程某在看过后爱不释手,但届于价钱过高,因此一直没下手。毕竟涉及到十几万的价格,程某还特地请了人一起赶到湖州看货。最后,基于两人之间已建立的基本信任关系,程某也真心的喜爱该物件,经过再三斟酌的,双方最终以17万余元的价格成交了该物件。

在将物品买回家中后,程某出于谨慎,将该玉石送到了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该批玉石为赝品。这一消息,对于程某来说,无异于睛天霹雳。因金额巨大,程某立马向上海市公安局报案,并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然王某却认为,长期以来,古玩交易市场内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行规:卖出去的东西就像是泼出去的水,“买定离手,出门不退”。毕竟在物品离开柜台后,如果程某再做什么手脚,他也是不清楚的。而且这物件也是程某请人看过的,这买卖风险,应该是要由程某自己承担的。

由于涉及金额过大,程某最后选择诉诸法庭。2013年某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认为原告向被告购买玉器时,均是先查看实物后再决定是否购买的。这也可以看出原告在购买时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其次,倘若物品确属良渚时期的,其市场价格将远远超过双方的成交价格。因此法院认为,原告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因此驳回原告。程某不服,准备提起上诉。

对此,专门采访了古玩专家,专家建言道:随着作伪手段不断“进化”,文物造假从早些年的“粗货”,逐渐发展为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细货”,很多仿品连鉴定专家看了都挠头。著名收藏家马未都曾经说过,过去作伪是“老乡对专家”,东西出来破绽很多;现在是“专家对专家”,你能看出毛病的地方,人家全给抹掉了,行内称之为“反鉴定”。比如,良渚玉器上经常能看到石灰状的沁色,行内俗称“鸡骨白”,这本是玉料在地下埋藏几千年后出现的钙化现象。不过,现在的作伪者可以很轻松地仿出这一效果。“我去进货时打听过,方法很简单,就是直接把玉料放到火里烤,等快烧透时用冷水一浇,‘鸡骨白’的效果就出来了。”

而目前,古玩市场为特殊行业,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作为衡量和判断的依据,也是该行业面临“维权难”现象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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