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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湖州实现“路长制”全覆盖

2016-09-29 20:55:42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童 燕 温世倩  编辑: 叶文龙

  “有了路长以后还真不一样,公路沿线那些屡禁不止的广告牌,这次真的撤下来了。”近日,湖州练市镇的居民们对周边道路环境的改善竖起了大拇指,在湖州三级“路长制”实施以来,他们欣喜地看到了公路周边的变化。

  原来,S13练杭高速上曾有两块广告牌在建控区内屡禁不止,今天拆了明天又挂上去,相关执法人员多次劝导未果,执法过程变成了打“游击”。这次全市上下全力推进治乱治违,点位责任到人,终于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据了解,自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湖州市“两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路长制”实施方案》以来,全市实行三级“路长制”,从市、县区到乡镇(街道),均由一把手担任路长,按照“分级管理、垂直监督”原则,负责问题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跟踪、协调推进,形成专项整治一级抓一级工作格局,实现了“路长制”的全覆盖。

  “责任到人,这就相当于所有的道路环境整治都有了‘管家’。”湖州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向笔者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做法——

  市级“路长制”覆盖湖州全市现有高速公路、国道和铁路(高铁)及主要县道和城市道路,各县区还结合实际,在辖区内建立健全普通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度,并推动“路长制”向县道、乡道、村道延伸。因此,市级路长要对全市实施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道及铁路(高铁)“三化”工作总负责。

  县区级路长是执行“路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公路、铁路(高铁)沿线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日常巡查、治理整改、情况上报等工作;推进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定期督促所辖三级“路长”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乡镇(街道)级路长是执行“路长制”的主要实施主体,具体落实途经公路、铁路(高铁)沿线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治理与整改任务;落实专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辖区内沿线各类环境问题及时得到整改等。

  连日来,湖州市相关主要领导已经陆续履行路长职责,对辖区内现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及主要县道进行督查考核。湖州更将持续提高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绿化和美化水平,努力建成精品示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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