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浙江在线  >  南浔新闻网  >  公告

关于南浔中心城区推行工程运输车“三化”管理工作运输公司报名的通告

2017-05-31 08:56:55 来源:南浔时报 作者: 编辑:叶文龙

  根据浔政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南浔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和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我区省级文明县区的创建,依据有关规定在南浔中心城区推行工程运输车辆“公司化、标准化、规模化”管理新模式(以下简称“三化”管理),有效遏制扬尘污染、超限超载等现象,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南浔城市形象。

  一、实施对象和具体要求

  (一)实施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是指从事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废料、渣土砂石等各类工程材料的运输车辆。

  (二)具体要求

  1.“公司化”。即运输车队必须在湖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成立运输企业,以公司的形式开展运作,实行“公司化”运行和管理模式。

  2.“标准化”。即运输公司应当办理《车辆进城路线告知单》《南浔城区城市渣土准运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运输手续,配备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接入我区数字城管监控平台;运输公司所拥有的工程运输车辆,必须符合通告标准的车型,在湖州注册登记上牌。

  3.“规模化”。即运输公司必须拥有10辆以上(含)专业工程运输车辆,其中必须配备3辆1.5吨符合区政府通告标准的车型。具有相应停车场地,配有车辆和道路冲洗设备,便于车辆集中规范停放和对路面污染的清洗。

  二、具体实施时间:2017年7月1日起

  2017年7月1日起南浔中心城区的工程运输车将实行“三化”管理工作。工程运输车管理的区域和范围为:北至外环北路、南至湖浔大道(新318国道)、西至白米塘、东至江浙交界。湖浔大道(新318国道)为临时过境段,允许各类工程运输车辆通过。

  实施期间,区政府成立联合整治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开展对工程运输车的联合整治工作。

  三、公司报名联系方式

  即日起,凡符合上述具体要求且有意向承接南浔中心城区工程材料运输业务的运输公司,请携带相关证明至南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05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方洪涛,联系电话:3066208.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17年5月31日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146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湖工商广字第0098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11072
地址:投稿热线:  业务联系:  QQ群:
Copyright 1999-2014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南浔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