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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纪检监察组创新组织开展“两项承诺”活动

用“公开承诺”代替“责任签约”

2018-05-03 10:06:05 来源:南浔时报 作者:记者 陆晓芬 编辑:沈彪

  “这个承诺书好,不仅内容全面、简化了形式,而且在公开栏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我们落实主体责任来说是一种鞭策。”日前,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杰华在签承诺书时说。

  为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克服过去责任书签约中存在的“一签了之、把责任往下推”等形式主义现象,今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在7家综合监督单位分层开展了“两项承诺”活动,用“公开承诺”来代替“责任签约”。

  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层面,组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以律己作好表率等四个方面,班子成员在承诺书上集体“签字背书”后,在公开场合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党员和公职人员层面,组织签订《遵规守纪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由党员、公职人员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后,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报第二纪检监察组备案。

  “承诺书既是一次责任签约,更是一次纪律提醒和压力传递。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坚守纪律红线,不仅将‘承诺’写在纸上,更把‘践诺’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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