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推动阳光交易
2018-08-09 09:36:19 来源:南浔时报 作者:记者 赵伟阳 通讯员 钱雅娟 编辑:沈彪
来自长兴县的一家建筑设计企业,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在近期参加我区项目招标时,由于未如实填报这项信息,直接被取消投标资格。
“类似这样的情况已处理13起,在我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引起强烈震撼。”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执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管理办法》,按照市级部门要求,统一部署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构建“诚信主体联合激励、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监管体系。
自该平台上线以来,全区已实施信用监管项目95个,查询投标企业信用1352家次。其中,有13家投标企业未如实填报信用状况,被否决投标并被记录不良行为。
今年以来,区公管办紧跟上级部门监管改革步伐,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坚持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对全国各行政区域内确定的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发起跨区域联合激励与惩戒。
信用监管体系的投入运行,让失信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区公管办负责人表示,此举能倒逼企业从只注重招投标过程向注重全过程信用信息管理转变,实现自我超越和良性竞争,有效遏制借用资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失信行为,以此推动全区公共资源全过程阳光交易,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